台中市一棟豪宅,竟然要蓋30年!原來建商去年標下這塊地,不過地主在民國82年,就已經取得建照,按照以前的法規,1200坪土地,地上和地下面積,換算施工期,就是30年。而且地主拿的是舊建照,適用舊法規,容積規定比較寬鬆,建商可以蓋到26層,要是地主拿的是新建照,建商只能蓋7層,平均銷售額差了37億8千萬。
豪宅預定地正在蓋地下室,公告上卻寫著,83年10月6日就已經開工,預定114年2月6日完工,工期竟然長達30年。這塊土地將近1200坪,蓋了房子之後,大概是這個模樣,很多人好奇,難道它需要花30年嗎?營造公司處長沈恆新:「依照舊的建照,我們這個工期,地下是240個月,地上是44個月。」
建商表示,早在民國82年,原來的地主就取得建照,舊建照不只允許工期長,容積規定也寬鬆許多。舉例來說,建商拿舊建照,地上蓋26層,共150戶,以平均開價3500萬計算,總銷售額52億5千萬,但如果換成新建照,恐怕只能蓋7層樓,戶數減少為42戶,銷售額14億7千萬,相差了37億8千萬。
建築師劉國隆:「在89年的時候,大家都在搶照,你花了1千萬不到,你就可以有這個建照,當然每個人都要去搶,因為那個利潤差異太大太大。」
舊的建照,市場上目前剩不到1成,許多建商就衝著它,開高價標下土地,因為房子多蓋一層,銷售額就差很多,以這棟建案來說,推出不到半年,已經賣了5成,怎麼算建商都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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