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產會今天決議開罰婦聯會新台幣240萬餘元。中華民國婦女聯合會主任委員雷倩表示,因為這是屬於正當且必要的人事費用,婦聯會不服黨產會這項決議,將立刻採取司法救濟。
婦聯會台北市分會於107年2月6日提領240萬5160元,發予5名員工優退金。對此,行政院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今天決議開罰婦聯會1倍罰鍰,也就是240萬5160元。
雷倩下午受訪時表示,這是屬於正當且必要的人事費用,婦聯會不服黨產會裁罰,會立刻採取司法救濟。
此外,對於黨產會預計10月4日就「中華民國婦女聯合會之財產是否為不當取得財產」舉行聽證,雷倩表示,婦聯會於14日才收到黨產會召開聽證會的公文,而婦聯會的財產經這場聽證會後,極可能做出行政處分,包括婦聯會的財產是否收歸國有,因此聽證會具有準司法程序,所以婦聯會提出三點要求。
雷倩表示,如果黨產會舉辦聽證會,程序不正義,「如同私設刑場,且只是過場而已,則黨產會恐自甘墮落淪為『西廠』」。
雷倩指出,婦聯會律師已於17日致電黨產會,希望了解聽證會相關程序,並要求黨產會返還相關資料,經過婦聯會反覆要求,黨產會同意20日上午與婦聯會律師磋商相關事宜。(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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