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媒引用105年度綜所稅資料,指稅改是貧富差距擴大主因。財政部表示,稅改是今年初通過,明年申報綜所稅才適用,兩者並無關連,未來將持續推動符合社會期待的稅制改革。
某網路媒體評論,根據財政部公布的最新綜所稅資料,台灣貧富差距擴大創歷史新高,台灣最有錢的前5%富人,平均每年賺新台幣469萬元,是最窮前5%年所得的104倍,而造成貧富差距擴大的元凶,就是稅改。
對此,財政部官員嚴正澄清,強調日前公布的綜所稅資料是105年度的資料,稅改是去年推動、今年初三讀通過,並於明年申報綜所稅時才適用,兩者並無關連性。
此外財政部表示,國際間衡量所得分配,多採家庭收支調查取得的所得分配資料,包含受僱報酬、產業主所得、財產所得及來自政府及私人移轉收入等所得,以「可支配所得」衡量家庭所得狀況,並以5等分位家庭所得差距倍數或吉尼係數為指標。
若依行政院主計總處的家庭收支調查報告,台灣105年度每戶5等分位所得差距倍數6.08,仍比日本、香港及美國等國家低。
針對稅改效益,財政部表示,稅改降低綜所稅最高稅率級距,以及推動股利所得課稅新制,可減輕薪資所得、中低所得及育兒家庭稅負,有助企業留才攬才及促進投資,提高國際競爭力。其中又以調高4項扣除額額度所提供的減稅利益最高,薪資所得者、中低所得者及育兒家庭享有高達388億元減稅利益,逾542萬申報戶受益。
財政部重申,為落實量能課稅原則及維護租稅公平,近年已推動各項所得稅改革,包括105年起實施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制度、今年起調高綜所稅4項扣除額度等,未來財政部將持續推動稅制改革,強化租稅制度應發揮的改善所得分配功能,以符合社會期待。(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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