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xx
xx
"
"
回到網頁上方

公司法立院三讀 法務部表示尊重


發佈時間:2018/07/06 17:33
最後更新時間:2018/07/06 17:33
圖/中央社
圖/中央社

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公司法修正案,包括與洗錢防制有關的透明條款。法務部對此表示尊重,但有官員指出,透明條款半透明、半及時,未全面符合FATF國際規範,仍有努力空間。

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通過公司法第22條之1修正案,公司應每年以電子方式申報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超過10%股東資料,若有變動者於變動後15天內申報,俗稱透明條款。

 

這項修正是為配合洗錢防制政策,協助建置完善洗錢防制體制,增加法人(公司)的透明度。至於原先行政院版本條文中有實質受益人等文字,則在二讀條文時被刪除。

一名不願具名的法務部官員指出,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FATF)建議中提到,實質受益人是指最終擁有獲控制某個客戶的自然人,或某筆交易代理的自然人,也包括最終有效控制法人或法律協議的人。

官員解釋,依FATF規定,實質受益人範圍應及於自然人,也就是個人,新條款只規定公司申報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超過10%的股東資料,無法排除自然人透過法人持股而規避申報的可能性,透明度仍不足。
 

此外,行政院版本草案規定公司應於每月15日前申報實質受益人資料,但通過的版本改成每年申報,若有變動者於變動後15天內申報,官員也認為跟FATF要求的及時性有落差。

官員說,新增透明條款與過去相比已有顯著進步,但其實只是半透明、半及時,仍有努力空間。

至於是否影響今年11月台灣將面臨的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PG)評鑑,官員表示,評鑑內容包括FATF的40個技術遵循建議與11項效能評鑑,公司法透明條款只是其一,難以論定會產生重大負面影響。(中央社)

最HOT話題在這!想跟上時事,快點我加入TVBS新聞LINE好友!

◤Blueseeds永續生活◢

👉天然護膚市場升溫!無添加敏肌也可用

👉精油保養最低49折再享1111折111

👉0水保養・以油養膚,精油保養快跟上


#立法院#三讀#公司法#洗錢

分享

share

分享

share

連結

share

留言

message

訂閱

img

你可能會喜歡

人氣點閱榜

延伸閱讀

網友回應

其他人都在看

notification icon
感謝您訂閱TVBS,跟上最HOT話題,掌握新聞脈動!

0.1073

0.0562

0.1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