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研院院士會議提案放寬原本就屬責任制的博士後研究員的工時,但提案有許多錯誤內容。中研院回應,後續會比對相關法規,勞動部則說,持續加強宣導跟輔導,也會主動提供協助。
中央研究院第33次院士會議7月2日至5日登場,有200多位國內、外院士與會。院士會議中,提案建議政府解決一例一休制度實施後對博士後研究人員每日上班時數規定造成的問題。
提案中表示,博士後研究員每天規定上班8小時,如果晚上或週末加班,則須給加班費,但一般計畫經費有限,通常選擇補假,因此博士後研究員每天只能上班不超過8小時,且每週不能超過5天,每年還可依年資休假一週至一個月,如果博士後研究員不休假,不領加班費就會挨罰。
提案中指出,建議政府考量學術研究工作的實際狀況及其工作性質,及博士後研究員屬於研究生涯中必要訓練的一環,彈性開放博士後研究員每日工作時數的規定。
不過比對勞動法規發現,這則提案中出現幾項錯誤,包含博士後研究員本就屬於責任制,可由勞雇雙方約定工作時間、例假、休假等、勞基法修正案通過後,目前並沒有一例一休的做一給四規定、加班經勞資協商後可換補休,但期限屆滿或契約終止則必須給付加班費等。
此提案最後全體院士無異議通過,顯示勞基法好複雜,不僅一般人,連院士們都不太懂勞基法的相關規定。
中研院則回應,院士會議通過的提案後續將送交提案處理規劃委員會討論,過程中會再比對相關法規。
勞動部官員受訪表示,民眾對勞基法難免會有一些不理解,一定會加強宣導跟輔導。以中研院提案為例,由於博士後研究員本就屬於勞基法第84條之1(俗稱責任制)的適用對象,工時已經比一般勞工還有彈性。
勞動部官員指出,對法令不清楚的單位,勞動部就有責任協助,將會主動跟中研院聯絡,看能提供什麼樣的協助,讓他們瞭解勞基法對學術研究員的相關規定。
勞動部官員強調,每年都會透過例行的宣導會、網站、FB等多元管道宣傳勞基法,也都會個別入廠輔導,外界如果有不清楚的地方,勞動部一定會進一步說明清楚。(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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