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大學宿舍案,台北市都發局認定文化大學大群館違規,不過令人質疑的是過去這麼多年都沒有認定違規,為什麼現在才做出裁定,北市府都發局解釋,是因為之前的行政人員都沒有到現場會勘,直到他們進去後確定是學生宿舍才認定違規。
都發局認定在住二特不能做為寄宿住宅,因此發函給文大以及侯家的又昱公司,限期2個月內改善,不過令人質疑的是過去21年為什麼都合法,現在不合法。」
國民黨發言人李明賢:「21年來都是合法的,為什麼過去申請都是合法使用,為什麼你今天柯文哲就要認定是違規使用。」
北市都發局長林洲民:「因為這是一個私有的財產,都市發展局到現勘的過程的當中,並沒有能夠進到現場,這的確是一種行政怠惰。」
意思是過去都沒有勘查,直到6/25他們進去大群館確認是學生宿舍,才做出違規裁定,不過再看看102年又昱公司有函文問北市府能不能租給學生,北市府間接回答可以,這又該如何解釋。
北市都發局長林洲民:「自租之外可以租給學生,所以從來沒有很清楚的說可以做宿舍,從來沒有。」
台北市長柯文哲vs.記者:「又昱公司直接租給學生比較簡單,(你這樣有在幫任何一方做解套嗎?)其實我是幫所有人解套啦!」
如果是要解套,那追根究柢違規責任誰該負責,是之前沒查清楚的北市還是又昱公司,又或者是文大,目前北市府沒交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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