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流通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今天表示,媒體報導誣指公司股東會中,有關係企業主管跟政府高層溝通公司法修法,對於這種惡意捏造謠言,將對相關人士追究法律責任。
立法院將針對「公司法」部分條文修正,其中第9條修正內容,有立委提案,公司設立或登記觸犯「刑法」第15章「偽造文書印文罪」,經裁判確定,中央主管機關與「利害關係人」均可撤銷或廢止登記;經濟部則提出再修正案,加上但書,即使三審定讞,經濟部仍有權限決定是否撤銷登記。
媒體報導,太流股東會上,有遠東集團高層斬釘截鐵地向股東們掛保證,強調遠東集團已經與「政府高層」進行過溝通,無論最後修法結果如何,都不會影響遠東集團在SOGO百貨的經營權。
太流公司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公司股東會上並沒有任何人提到公司法修法或類似發言,報導中所提公司關係企業主管,更自始至終未曾發言,以上事實,全程均有錄音錄影為憑,更有所有與會股東可證,所謂「向與會股東掛保證」「已與政府高層溝通」等等說法,已涉及刑事誹謗罪等多項法律責任。
太流指出,這種惡意捏造謠言,公司將對相關人士追究刑事誹謗罪等法律責任,以正視聽,同時嚴正要求上報秉持媒體專業與良心,鄭重道歉並更正。
太流公司由太平洋建設創辦人章民強設立,主要負責經營SOGO百貨,當時交由李恆隆擔任太流公司負責人。後來太流公司召開股東臨時會及董事會,決議公司增資新台幣10億元,現金增資案則由遠東集團全數認足,取得實質經營權,去年更把太平洋崇光百貨SOGO更名為遠東SOGO百貨。(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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