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4月修法規定房屋不論是出租或是自住,若是內部隔間超過6間以上或是設置超過10張床位,都必須使用防火建材,而且要定期依法公安申報,否則會被開罰6到30萬;只是如果隔間少於6間,目前不在規定的範圍,內政部表示未來會再研議制度的可行性。

民眾:「這非常好,發生的幾個案件都是跟建材有很大關係,不要說6間,一般3、4間自己住的,都必須要注重這個問題。」

民眾:「這6間不是很好的規定,任何的改變我覺得都必須要申報防火建材標準,還是在於政府怎麼訂標準,訂標準出來有它的意義在,但是真正能不能做到 又是另外一回事。」

台北內政部營建署高組長:「現階段先以6間以上當作執行對象重點稽查,未來還有其他的需要會再考慮制度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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