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台大校長遴選問題,金管會主委顧立雄今天表示,教授管中閔在未取得台大正式同意前不應該參與董事會決議,因為這會有害公司治理,並將請證交所釐清上市櫃獨董申請程序。
台灣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1月5日選出台大教授管中閔為新校長,原預訂2月上任,卻遭質疑擔任企業獨立董事、論文案、赴中國大陸活動等爭議,教育部4月27日正式以有經濟法律上重大利益未迴避的適法疑慮為由,駁回遴選結果。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天邀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委顧立雄就「公司治理角度說明管中閔教授選任台灣大哥大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適法性及出席薪資報酬委員會有無利益迴避疑義問題」進行專題報告。
不分黨籍立委,均關注教育部駁回管中閔當選台大校長的遴選結果,中國國民黨籍立委曾銘宗表示,管中閔於5月2日申請校方核准兼任台灣大哥大獨立董事,5月17日校長楊泮池核准,6月14日台灣大哥大股東會改選董事,管中閔依公司法當然就任,而台大於10月2日函覆台哥大同意兼任,教育部認為管中閔這時候才能就任獨董,這觀點不僅實務上不可行,也違反公司法以及證交法獨董應盡義務。
教育部常務次長林騰蛟強調,依造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管中閔出任台哥大獨董,基本上是要經過校方正式同意才算。
曾銘宗指出,管中閔依公司法於6月14日當然當選台哥大獨董,但台大直到10月2日才正式函覆台哥大同意兼任,這段期間若公司有重大掏空時,股東可以控告董事嗎?
顧立雄答詢,管中閔這時候當然當選,但能不能執行職務,是現在最大疑慮,他不應該在台哥大未跟台大簽好產學合作,且台大正式核准函前,參與台哥大的董事會決議,因為這會有害公司治理。
顧立雄強調,如果管中閔在沒有取得台大的正式同意,在這種情況下執行獨董職務,會造成董事會決議效力的問題。「我認為他不應該去參與董事會決議,因為這會對董事會決議產生疑義,」
曾銘宗進一步表示,管案不是個案,除了管中閔外,台大多達140名教授兼任董事也都是這樣,會依現行規定,上市櫃公司恐會找不到獨董。
顧立雄表示,如果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有相關規定,本來就要依法遵循相關規定,不擔心上市櫃公司會因此找不到獨立董事,並將請證交所來釐清,上市櫃公司獨立董事申請程序等事項。(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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