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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輕員警用槍顧慮 藍委籲設警械鑑定委員會


發佈時間:2018/04/24 15:43
最後更新時間:2018/04/24 15:43
圖/TVBS資料畫面
圖/TVBS資料畫面

國民黨立委林麗蟬今天說,第一線員警因擔心面臨訴訟,對警械使用有顧慮,造成執法困擾,政府應盡快設置警械使用鑑定委員會,如遇爭議,應提交鑑定報告供司法機關作為審判依據。

林麗蟬今天舉辦「警械使用鑑定委員會」記者會。她表示,政府單位應盡快設置類似「車禍事故鑑定委員會」的「警械使用鑑定委員會」,協助警察執行職務時使用警械。若有致人受傷、死亡或財產損失者,應由委員會進行鑑定,並擬具鑑定報告;遇有警械使用爭議案件時,委員會應提交鑑定報告,供司法機關作為審判依據。

 

林麗蟬表示,第一線員警因擔心面臨司法調查訴訟,恐背負刑責或民事賠償,對警械使用存有顧慮,造成執法困擾。近10年警察開槍打死人的案子共6起,僅2起獲不起訴或無罪。警政署雖成立「使用警械致人傷亡處理小組」、「警察人員因公涉訟審議委員會」,但不能減少基層員警用槍的壓力。

與會的亞洲警察學會秘書長葉毓蘭表示,台灣的法官缺乏實際用槍的專業判斷性,就算找刑事專家提出證據,法官也不一定採信,逼許多員警私下和解,讓警察用槍缺乏了公權力。

關於警察的用槍時機,與會的台灣警察權益平等協會副理事長高振修表示,警察在執法時,需用短短幾秒來判斷用槍時機。但是法院時常忽略用槍的急迫性,希望警察用槍的教育以及用槍後的保障能夠盡快入法,不希望不必要的壓力犧牲掉警察合理用槍的權力,忽略治安。
 

談到警械使用條例的調整,與會的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副局長馬振華表示,警械使用條例已經十多年未調整,因此警政署也提出修正版本,目前已送至內政部審議當中,其中也有多元領域審議機制。若在員警使用警械後造成死亡或重傷,就會啟動調查。檢察官或當事人也可以主動提出行駛權,來啟動調查,

他說,相信這樣的調查機制具有高度的參考價值,也希望這樣的機制能夠保障基層員警,回應大眾的期待。(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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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警#警械#用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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