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食安處去年檢測台中市、南投縣、苗栗縣、金門縣的傳統市場、超市、大賣場1239件蔬果產品,其中農藥超標120件,除追查源頭外,也進行相關行政罰緩。
台中市食安處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為加強農藥殘留管理,台中市政府自今年起將農藥檢驗品項由310品項擴增至373品項,適用範圍包含蔬果類、穀類、乾豆類、茶類、香辛植物及其他草本植物等。
食安處也提醒,選購當季生產或有認證者為優先的蔬果,食用前先用清水浸泡至少15至20分鐘,再以流動水沖洗2至3遍以上,可有效降低農藥殘留。
食安處表示,正確使用安全劑量為使用農藥的關鍵,衛福部考量農作物的農藥殘留量、國人的每日攝食量、不同族群的敏感度(如老人跟小孩耐受性較差)、最壞食用狀況(無水洗、無去皮、直接吃)及安全係數,同時也參考國際標準等,訂定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
只要不超標即為合格,而超標雖是違法,但如未超過危害標準,無需過度恐慌。(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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