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總統馬英九被北檢起訴洩密案,台北地院一審判無罪,檢方不服再上訴,高等法院今(30日)開庭,馬英九在庭上主張「我無罪」,也引用蔡總統邀集五院院長進行司法改革為例,表示自己當時跟蔡英文一樣,都是在進行總統對憲法的承諾,馬強調自己並沒有洩密、犯罪。
前總統馬英九卸任後,檢方去年依涉嫌洩密、通保法、個資法等罪名將他起訴,台北地院認為馬英九是依憲法賦予總統的「院際調整權」規定,可阻卻違法事由,因此一審判他無罪;高院今天一開庭,檢方指稱馬在2013年8月31日在自己的官邸召來時任行政院長江宜樺及總統府副秘書長羅智強,並將檢察總長黃世銘當時所偵辦的「立法院長涉集體關說案」進度洩漏給他們,事後教唆黃世銘將報告交付給江宜樺,認為馬英九涉刑法洩密、個資法、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等罪。
馬英九今天當庭表示「我無罪」,並說依照當時客觀的情形,「是立法院長、在野黨立院大黨鞭、法務部長、高檢署檢察長涉及集體關說司法個案,基於中華民國憲法賦予總統的責任,總統必須面對並處理即將發生的政治風暴」,強調自己是以「最大限縮、最小侵害」態度審慎處理危機,並沒有犯罪。
馬英九說洩密案包括自訴的部分,至今共有7位法官、3次判他無罪,他表示「我的行為,就是起訴書所指的『合法、適當』方式」,最後馬英九還搬出蔡英文「執政決策協調會議」的例子,表示蔡總統前年召開司改國是會議,也是對外稱「院際調解權」是總統的憲政責任。
馬英九質疑,北檢起訴的邏輯及主張,是剝奪總統及行政院長的行政權,也是禁止總統思考,無視總統憲法責任,馬表示「面臨可能的憲政危機,什麼都不應該做,只能回家睡大覺」,馬英九納悶如此消極地處理方式,「總統有盡到憲法所課予的責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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