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和電廠既有4部燃油機組將於108年底後陸續除役,台電提出更新改建計畫環評。基隆市長林右昌對重油改燃氣樂觀其成,但提出嚴審等5項要求,台電也認為需要更多討論,自願進入第二階段環評。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今天舉行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第329次會議,第一案審查協和發電廠更新改建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
開發單位台灣電力公司計畫在基隆市協和發電廠外側海域及基隆港港外水域填海造地29.25公頃,並建防波堤,規劃新建6座16萬立方公尺液化天然氣儲存槽、液化天然氣卸收碼頭、卸料設施等,並以分期拆除、改建方式將既有4部燃油機組更新改建為4部總容量5200百萬瓦的燃氣機複循環機組。
由於上次的環評大會剛審查通過深澳燃煤電廠環差案,今天的協和電廠更新擴建計畫也引發關注,台北市環保局長劉銘龍及基隆市副市長林永發都親自出席,針對協和電廠環評案表達意見。
林永發表示,對於協和電廠規劃從原來燃燒重油改為天然氣樂觀其成,並轉述基隆市長林右昌提出的5個要求,包括嚴謹審查、保障外木山漁民生計、確保基隆港航運安全、充分說明溝通、讓更多學者參與討論。
劉銘龍則表示,贊成協和電廠改用天然氣的方向,但台電應該利用這個案子將北部未來電力開發計畫說清楚,這對解決深澳電廠爭議也有助益;劉銘龍要求台電應該到台北市舉辦公開說明會。
台電認為此案應該讓學者及專家有更多討論,因此在會中表示,自願讓此案進入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環評委員最後決議,要求台電敘明填海造地行為、詳細評估對海域生態環境衝擊影響等,全案進入第二階段環評。(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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