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今天到監察院陳情「蕭明岳案」,認為蕭明岳被勾串陷害為首腦,沒有其他任何證據顯示涉案。輪值監察委員高涌誠說,聽完陳述後會再決定是否自動調查。
司改會指出,2011年,5名共犯遭台中地方法院以共同運輸第一級毒品罪,分別判處無期徒刑及10年以上不等的有期徒刑。5人不服判決提起上訴,並在上訴期間偵訊時向檢察官供出犯罪主謀為蕭明岳,蕭明岳因此遭法院判處無期徒刑定讞。
司改會義務律師團律師邱顯智指出,這是徹底的冤錯案,這5人被判重刑,因希望減刑,勾串陷害蕭明岳,根據紀錄,宋雲華等3人都表示是故意誣陷蕭明岳,除此之外,沒有任何證據顯示蕭明岳涉案,而法院只依據共犯證詞就認定蕭明岳有罪,審理過程有重大違失。
蕭明岳的父母今天也出席陳情記者會,蕭明岳的父親說,蕭明岳的孩子還小時,都騙小孩說爸爸去大陸工作還沒回來,直到長大才說出實情。蕭母談到兒子被冤枉入監,邊說邊拭淚。
監察院今天由輪值監察委員高涌誠受理陳情,高涌誠說,監委可以主動調查此案,他會聽完陳情人的陳述後再做決定。高涌誠指出,如果監委沒立案調查,可能也要訪談蕭明岳。
邱顯智說,蕭明岳目前被關在台東泰源技能訓練所(原泰源監獄),蕭明岳的家人每次去探望都要花很長的時間。
司改會台中辦公室主任黃暐庭表示,希望藉由監委的調查報告作為申請再審和非常上訴的理由,也會提釋憲。他說,這類案件反映出制度問題,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供出上手的人可以減刑,但法院卻沒有證據補強過程,直接認定上手為犯罪者。
黃暐庭說,本案涉案最深的是梁家麟,卻被判刑最輕,原因是供出上手換得減刑,變成作偽證換減刑,他說,蕭明岳案不是個案,希望能透過監委調查,還蕭明岳清白。(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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