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局派員稽查店家,反遭店家批找碴,引發「設局查稅」爭議。國稅局表示,營業人誠實開立發票是義務,且1年內漏開發票未達3次者,只會記點,不會予以停業處分。
有媒體報導,南區國稅局人員到嘉義市「豆奶攤早餐店」稽查,稽查人員向店家點了一份新台幣30元的蘿蔔糕,店員有開立發票,但稽查人員後來加點一顆5元的蛋,店員就未開立發票,稅務人員隨即表明身份,並指店家漏開發票,店家隔兩天就收到記點公文。
但店家反應,國稅局此種查稅行為,是刻意要抓店家小瑕疵,根本是在找碴,也像是在設圈套給店家跳,質疑國稅局做法不通人情。
對此南區國稅局澄清,國稅局是接獲民眾檢舉店家漏開發票,才去稽查,並未對任何店家有針對性或差別待遇,且強調此案例只是記點,並未處以停業。
國稅局官員強調,依照稽查程序,稅務人員到店家查核,不論被查核的店家是否有誠實開立統一發票,稅務人員都會記錄,且記錄完成後,都會表明身份,記載內容也都會請店家簽名確認。
至於店家未開發票遭記點,主要是希望店家未來能誠實開立發票,若1年內被抓到未開發票次數達3次以上,才會予以停業處分。(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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