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投下關鍵票讓深澳電廠通過環差審查,外界質疑是受到壓力。詹順貴今天澄清,沒有人施壓或是遊說他,投下修正通過完全是在法律框架內依法行事。
深澳燃煤電廠環差案14日在環保署環評大會審查,在環評委員針對「審核修正通過」及「應就變更內容重新辦理環境影響評估」投票平手下,詹順貴投下修正通過一票,讓全案通過環評,不少人批評他從環保鬥士變成環境殺手,也推測詹順貴是受到壓力因此讓深澳燃煤電廠通過審查。
詹順貴今天接受廣播節目「蔻蔻早餐」專訪,主持人周玉蔻詢問詹順貴「是否有人事前提示、事前暗中指示你要想辦法讓這個案子通過」,詹順貴說,大家都知道他與賴清德因南鐵東移案件不合,但賴清德非常尊重環保署,也全力支持空污防制行動方案,沒有任何人暗示或指示他。
詹順貴表示,他投票時就知道會有非常嚴重的後座力,在當時僅有修正通過及重做環評兩個選項時,「我到底能投哪一個」,他必須謹守對於環評法的了解,投了就該勇於承擔。
不過,詹順貴指出,若環評法無法照自己理想修法,那他也應該為了自己理念無法落實而離開,「那應該是一個理想的Timing」。(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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