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基法修法鬧得滿城風雨,各黨都有自己的版本,對此時代力量也提出4條修正動議「折衷版」,其中納入勞工「拒絕權」,指的是雇主依規定延長勞工工作時間,或調整例假、變更休息時等,勞工都可拒絕,雇主也不得因此給予任何不利之處分,但學者痛批勞工本來就有權拒絕,新增文字形同「廢話」。
立法院長蘇嘉全召集朝野協商《勞基法》,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稍早在臉書表示,既然回到立法院議場,將提出苦思已久的折衷版本,雖然未必能讓因勞基法修惡而受波及的勞工朋友全盤滿意,但這是參酌外國立法例、考量我國第一線勞動現場實況,並參酌勞動部的調查與研究報告、徵詢令人敬重的勞動法學者後草擬的折衷條文。
不過時代力量的折衷版,卻讓學者很不滿,內容載明輪班間隔以11小時為原則、例外8小時、放寬7休1等條文,並同時規範雇主若要進行調整,勞工都有權利拒絕,且雇主不得因勞工拒絕而給予任何不利處分。
據《聯合新聞網》報導,國立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助理教授邱羽凡對時代力量的草案「很失望」,並表示目前勞基法修法最具爭議部分是將7休1等多項法令鬆綁,卻缺少具體的把關機制,該怎麼做全推給「勞資協商」,但所謂的勞資協商並未在台灣有健全的發展,勞工持續處在弱勢階段,「協商」恐怕也只是有利於資方。
況且當資方要求更改工時規範,本來就得徵求勞工同意,如今時代力量版的勞基法,只是讓勞工有了說「不」的權利,這根本就是廢話!若是未來立院通過時代力量版本,那之前時代力量所做的抗議行動,都將付諸流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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