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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理沙盒」樹重要里程碑 3分鐘看懂


發佈時間:2017/12/29 17:28
最後更新時間:2017/12/29 17:28
示意圖/TVBS
示意圖/TVBS

台版監理沙盒「金融科技發展與創新實驗條例」趕在立法院休會前最後一次院會,今天順利三讀通過,立下重要里程碑,台灣成為全球第5個實施監理沙盒機制的市場,開啟2018年FinTech元年。

近年全球刮起金融科技(FinTech)浪潮,各國無不積極布局發展,綜觀全球這股金融科技發展,多以科技業為主導,它們積極投入研發創新各項金融服務應用,使得金融服務與非金融服務業的界線變得越來越模糊。

 

由於金融科技業者非屬傳統金融機構,不受金融法規監理,而這些業者也可能因為對金融法規不甚了解,使其在擴張業務時,有觸及法規紅線的可能,並導致與監理機關間不穩定,甚至是緊張的關係。

沙盒是可以讓小孩盡情玩沙並發揮想像力的地方,「金融監理沙盒」即是在一個風險規模可控的環境下,針對金融相關業務、或遊走在法規模糊地帶的新創業者,在主管機關監理之下的一個實驗場所,讓業者盡情測試創新的產品、服務乃至於商業模式,並暫時享有法規的豁免與指導。

英國金融行為監理總署(FCA)於2015年率先提出監理沙盒的概念,同年12月領先全球開始進行監理沙盒試驗,之後新加坡、香港、澳洲等國或地區也隨後建立自己的監理沙盒制度。
 

英國監理沙盒申請試驗條件包括需符合金融服務範籌、真正創新性、消費者權益、必要性、已達試驗階段五條件;測試時間為3至6個月。

新加坡是亞洲第一個實行監理沙盒的國家,於2016年5月成立跨部會的金融科技辦公室(FinTech Office),同年7月新加坡保險科技新創團隊PolicyPal向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提案適用監理沙盒,成為首宗獲准案例,並成為亞洲首發。

新加坡監理沙盒申請需先註冊,且須佐證創意程度,且若無打算在新加坡推廣者會被拒絕。

行政院會在今年5月4日通過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擬具的「金融科技創新實驗條例」草案,時任行政院長的林全表示,金融科技創新是未來必然面對的發展趨勢,足以影響許多產業活動,台灣在這方面的發展不應落後,否則國家的競爭力與整體產業發展都將受到影響。

趕在立法院休會前最後一次院會,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金融科技發展與創新實驗條例」,明定金管會核准辦理創新實驗期間以一年為限,可延長一次,若涉及修法則不限,創新實驗期間不得超過3年,為全球最長實驗期。

金融科技業者指出,金融科技發展與創新實驗條例,攸關台灣未來金融科技的主導地位,也是台灣年青人脫離低薪困境與發展新創產業的契機。金融科技產業促進會理事長楊瑞芬說,金融科技發展與創新實驗條例三讀通過是一個重要里程碑。

台灣是繼英國、新加坡、香港、澳洲之後,全球第5個實施監理沙盒機制的市場。(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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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理沙盒#三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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