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總統馬英九今天表示,黨產條例與促轉條例違反所有法治國原則,違法濫權,對憲政造成衝擊;總統府說,不意外馬英九對民主國家轉型正義與民主自由的理解不夠。
馬英九下午出席台灣競爭力論壇學會2017首屆「愛台灣高峰會」時表示,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及促進轉型正義條例衝擊憲政,違反所有法治國原則,包括無罪推定、不溯及既往、法律應具通案性,禁止個案立法、法律應具體明確與利益衝突應迴避等。
他說,條例授權行政院成立組織,違反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設立的機關權限甚至超過法院,傷害民主法治,侵害人民權利與利益,破壞朝野和諧。
總統府發言人黃重諺告訴中央社記者,轉型正義的落實,是每個經歷過威權過渡到民主國家必經過程。轉型正義推動,包括歷史真相還原及人民權利復歸,攸關國家民主再鞏固與社會再凝聚,是國民高度期待。
他說,所幸這些工作在政黨輪替後終於可順利推展,「看到他(馬英九)卸任後總是活力十足,也替他感到高興」。
民主進步黨發言人 谷辣斯.尤達卡(KolasYotaka)表示,轉型正義宗旨是為實踐實質法治國家理念,揚棄過去獨裁統治不公不義。如果稍具法治素養及國際觀,都知道德國如何實踐轉型正義,台灣立法的強制力還不如德國。
她說,馬英九不該為徇私護黨國,就無視國際潮流,自絕於民主世界。(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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