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政府今天通過「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辦法」。建管處表示,預估年底前公布,未來可申請補助老舊建物的結構安全評估和重建計畫等費用,明年一月初起跑。
中央在5月間公布施行「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盼加速國內危老建物重建,北市府為配合中央,8月開始研議「台北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辦法」,今天舉行市政會議後宣布通過該辦法。
建築管理工程處副總工程司洪德豪受訪表示,市政會議通過危老建物重建辦法後,未來可補助老屋的結構安全性能評估費用、審核重建計畫、辦理容積獎勵保證金收繳及返還等措施。
他說,只要屋齡達30年以上老舊建物就能辦理結構安全性能評估,且經專業技師判定耐震能力不足,也未裝設電梯或改善後不具效益,起造人可擬定重建計畫,檢具全部所有權人同意書後提報建管處,就能申請補助結構安全性能評估及重建計畫等費用。
洪德豪表示,依危老建物加速重建條例申請重建,容積獎勵最高為基準容積的1.3倍或原建築容積的1.15倍,條例施行3年內申請,可額外給予基準容積10%獎勵。
建管處統計,台北市領有使用執照建築物有11萬4000棟(約95萬2000戶),其中屋齡達30年以上的老屋有9萬3000棟(約58萬戶)。
洪德豪說,危老建物重建辦法預計年底前公布,也會同時提出表格及撰寫重建計畫範本,讓民眾可簡單、快速提出申請,並從明年一月初起跑。(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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