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政府訂定的最低基本工資,是每個月17280元,全國統一適用,不過有學者向勞委會建議,基本工資應該依照北、中、南、東的四大區域,加權物價指數後,分區制定,打破全台齊頭式平等的作法;或許物價權北中南東有差異,但相同工作付出的勞力,卻不會因為地域而不同,立委抨擊,這想法根本是歧視中南部民眾,勞委會則趕緊澄清,說學者的建議,他們根本沒有考慮。
TVBS記者楊鎮全:「不管你是當工人或是做黑手,勞委會保障的最低基本工資,是每個月17280元,但是有學者建議,全台灣應該分成4個區域,依照每個區域的物價,來制定不同的基本工資。」
一樣是當工人,真的也該有南北工資差別嗎?依照學者提出的公式計算,如果台北地區的基本工資,維持在17280元的話,加權南台灣物價指數,南區基本工資,就立刻減少將近2千元。
學者的觀點不是沒有道理,以南北的便當價格當做比較基礎,在大台北地區,在普通不過的便當,一個至少80元,南台灣卻買得到30元的飯盒,再以房價來看,屏東地區的透天厝,一整棟3、4百萬就可以買到,台北市裡透天厝,價錢卻是南台灣的10幾倍。
只是從物價訂工資,恐怕有同工不同酬的疑慮。民進黨立委黃偉哲:「中央政府這麼做,是不是歧視中南部人,把中南部人當做外勞看,把中南部人,當作比外勞不如的階級看。」
反對聲浪太大,勞委會趕緊澄清,學者意見他們根本沒考慮採納,擔心的就是勞工會選擇工資高的地方去,造成勞工結構失衡,也增加資方困擾,基本工資該怎麼訂,恐怕還得想到「公平」這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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