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新北市這一個月接連出現違建火災致死案例,讓中央和地方神經繃緊,營建署在上個月底召集各地方政府開會,鎖定4種違建做優先執行拆除。營業使用的整棟違建或是違建樓層達2層以上都是目標。營建署表示,未來每一年地方政府都要提出拆除違建的績效考核,績效列入中央政府分配一般補助款的參考。
電鑽把磚頭砌成的結構,變成一堆一堆的碎石,同時工作人員出動焊槍熔切金屬板,火花四濺。這棟老公寓位於新北市中和的景新街,原本4層樓的建築硬是在頂樓加蓋2層作為出租套房,新北市政府大動作拆除違建,宣示公權力的意味濃厚。
新北市違建拆除大隊長馮兆麟說,這2年有約930件的案件,目前也拆除8百多件,還有1百多件持續拆除。
最近違建頻頻出現意外,先是11月22日中和違建套房發生大火,木板隔間助長火勢造成9死2傷,接著12月5日台北市八德路公寓大火,也造成1死1傷,失火點在4樓和5樓加蓋違建,又是木板隔間的出租雅房,糗的是建管處完全沒有這項違建的查報紀錄。
台北市建管處副總工程司洪德豪說,據了解,8到9成的屋主都有願意改善,多半也改善完畢;208專案指的是在屋頂上的既存違建,如果隔成3間以上套房,這種情況要優先查報拆除,12月15日以前要屋主自行改善,如果沒有改善,後續就會執行強制拆除。
根據內政部營建署統計,截至今年10月,全台灣還沒有拆除的違建高達66.8萬件,其中新北市19.3萬件最多,高雄市12.2萬件排第二,台北市有8.7萬件,台中市7.7萬件,桃園6.1萬件也都很可觀。
內政部營建署副署長王榮進說,為了能夠讓各地方政府來加強處理,因此召開會議。結論第一個是違建規模比較大,第二個它是作為營業場所,或者出租使用供一般的民眾使用,它的使用密度比較高,萬一發生災害的話,它的危險性相對就會比較高。
營建署在11月底邀請各地方政府會商,擬定了一份「加強既存違章建築處理指導綱領草案」。
鎖定四種優先執行拆除的違建,第一種就是供營業使用的整棟違建,第二種占用5樓以上建築的屋頂避難平台,再來就是違建樓層達2層以上,最後是當地主管建築機關認為有必要執法的違建,像是高密度居住使用學校、加工區週邊宿舍,或是補教場所等等。而草案裡面還制定了一套督考方式,直接影響未來地方政府的補助款金額。
內政部營建署副署長王榮進說會有獎懲的制度,成效好的這些人員會給予獎勵,執行成效不好的縣市,會要求縣市政府針對他們的執行內容來進行懲處,執行績效也會作為未來中央分配一般補助款的參考。
台北市建管處副總工程司洪德豪說,中央所訂的指導綱領,這些部分是適用全國標準,但台北市其實已經早就按照這個內容來執行了。新北市違建拆除大隊長馮兆麟也說,新北市這幾年都已經有成立專案在推動,例如在頂多層的這部分在2年前就推動。
中央和地方政府口徑一致向違建宣戰,但能不能出現效果,還是得看實際的執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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