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11月30日)立法院交通委員會針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完成協商,拒絕酒測、攔檢,罰鍰從現行的9萬元提高到18萬元,罰的比酒駕還重。對此宅神朱學恆則說,修法再嚴格「有屁用」,「躲在路邊裝睡最後連一毛錢都不用罰了」。
為了嚴懲酒駕,「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中提到,拒絕酒測、攔檢者的罰鍰提高到「最少18萬」,且是按次加罰,5年內累犯者要換上特殊車牌、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將被沒入車輛、吊銷駕照且不能再考。另外還新增了「連坐條款」,酒駕者同車的乘客,也要挨罰「6千到1萬2千元」,最快可以在年底前就三讀通過。

拒絕酒測罰得比酒駕還重,提高罰則到底能不能有效降低酒駕發生?先前一名男子遇到酒測,不但違停,還把自己所在車內「睡覺」,被警方開罰9萬元拒測罰單,並吊銷駕照,男子不服抗告,法官認為「不服威權不等於酒駕」,因此撤銷了罰單;「躲車內睡覺」可以成為合理的躲避酒測方式,讓警界心寒,質疑「這樣以後還能取締酒駕嗎?」
文章一出引起不少網友討論,紛紛留言「這個叫嚴格?會不會笑死人」、「所以法官本身就是社會亂源的幫兇」、「台灣最大的禍害不是酒駕、詐騙、毒品、賭博、情色等,真正的禍害就是腐敗政府+腐爛法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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