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議員發現有民眾欠停車費共新台幣436萬餘元,質疑停管處無作為。停管處說,會持續清查欠繳民眾財產,若發現有財產,會發函給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扣押資產。
台北市議會舉行交通部門質詢及答覆,新黨籍台北市議員潘懷宗質詢時提到,資料顯示,從民國94年至100年間,民眾欠繳市府停車費總費用達2.6億元;100年至106年止,欠繳總費用也有近1.2億元,像是一名陳姓民眾,5年內停車費達436萬餘元,且遲遲未繳納。
潘懷宗質疑停管處未替民眾看緊荷包,建議市府應拍賣欠繳民眾車輛。
台北市停車管理工程管理科科長謝君毅向中央社記者表示,清查發現,欠繳民眾名下共有20多輛車,且長期停放公有停車場及路邊停車格,市府曾在99年、100年、102年把相關資料,像是催收公文、欠費明細等移交給行政執行署。
謝君毅表示,後來清查發現,欠款民眾名下並無財產,因此行政執行署只能提供債權憑證給停管處,且欠款民眾從103年起,名下的相關車輛就未停放在台北市停車格。
他說,針對欠下400多萬元停車費的民眾,會持續清查欠款民眾名下財產,若發現民眾名下有任何所得,會立即把相關資料移送行政執行署,並由行政執行署強制扣押欠款民眾名下任何資產。(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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