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長朱立倫今天在議會答詢表示,戶外露營享受大自然帶來的愉悅心情,目前是民眾熱愛的活動之一,為保障大眾戶外露營安全,將於今年底前訂定暫行規則管理。
新北市議會今天進行市政總質詢,議員李余典等人關心露營區的安全及權責劃分議題,要求在中央未明訂法律規範及主管機關下,新北市政府應先行規劃合法露營區,及比照其他縣市訂立自治條例。
朱立倫表示,目前無統一的管理機關,例如露營區的主管機關是教育局,尤其是童軍露營營地;屬於觀光旅遊的露營場地由觀光局管理,休閒農場由農業局主管,水源保護區是農委會水保局,山林地區則由農委會林務局管轄。
他表示,在中央部會未確定權責前,新北市將由觀光旅遊局負責與相關局處協調,於年底前訂定暫行管理規則或作業要點,新北市目前已清查掌握120處露營場地並定期稽查。
觀旅局長陳國君表示,行政院已在10月上旬召集地方及相關部會討論,決定在年底前確定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例如溯溪,中央已經確定由體育署訂定。
農業局長李玟也在答詢中補充說明,針對山坡地露營區平常就有控管及稽查,並依據水土保持法及是否有濫墾情形,若發現違規即開罰,目前並無不法情形。(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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