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教總今天表示,要提升偏遠學校師資,不能一味降低專任教師員額,而代理教師可搭配未來正式教師甄選加分的方式,但反對設專案教師或設計培訓專班。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近年來各界關注偏鄉教育發展,為解決偏鄉學校「師資流動率高」、「師資人力不足」及「師資人才難聘」等問題,行政院已於今年5月18日通過「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草案,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預計於25日併案審議。
全教總指出,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的立法意旨,主要在有效解決偏鄉學校面臨的問題,應避免在法制化過程中製造更多爭議,以免衍生更多問題,因此全教總也針對所有待審版本草案,提出幾項建議。
全教總表示,支持定期舉辦全國偏遠地區教育會議,中央政府除了協助地方發展偏遠地區學校教育,更應務實、即時的彙整地方辦理經驗,給予交流、改善的成長機會;依現行教育法制,教育人員任用已明訂於教師法或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不宜另行處理,因此反對教師輪調機制入法 。
「師資素質是教育品質的核心」,全教總認為,要提升偏遠學校師資,不能一味降低專任教師員額,一方面主張教師聘請不易,卻又拉出1/2員額來聘代理教師,而偏鄉學校若有代理教師的需求,建議用設計服務年限,搭配未來教師甄選加分的方式,但反對用設置專案教師或培訓專班來解決師資問題,這樣只是增加偏遠地區師資穩定的干擾。
針對行政院版草案,全教總也表示,雖然支持混齡編班和教學,但建議不分學生數,都給予原班級數應有員額,惟有不減少經費與員額,才能取得學校與社區真正的支持,同時也支持設立區域教育資源中心,持續對偏遠地區學校的課程、教學與行政給予協助,但要注意不適合發展成管考角色,避免陷入過多行政控管事務。(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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