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政府組織工作者李明哲遭中國以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逮捕,昨天在中國湖南岳陽市中級法院出庭認罪;台中市長林佳龍今天表示「我們應該做李明哲的後盾」,如果置之不理,可能再發生在每一個人身上。
李明哲被中國逮捕後,歷經177天,昨天在中國湖南岳陽市中級法院出庭認罪,他在庭上坦承「顛覆國家政權」,法官當庭宣布擇期再判。
林佳龍上午出席亞太網路資訊中心(APNIC)年會後,接受媒體訪問表示,中共對李明哲的審判,是一個被告沉默的審判,台灣人也上了一課。
林佳龍說,在台灣也許是跟呼吸空氣一樣自然的言論與集會結社的自由,在中共的統治範圍內,是不被擁有甚至是可以叛國罪、顛覆政權這些名義來進行起訴。
林佳龍表示:「我們應該更珍惜台灣的民主自由與人權,我們應該做李明哲的後盾,我們應該團結一致。」因為任何人都可能遭遇到這種壓迫,如果每一個人都沉默置之不理,今天發生在李明哲身上的事情,也可能再發生在每一個人身上。(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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