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雇員招考7月15日在高雄三信家商試場傳出考生涉舞弊案,高雄市警方配合查緝,但因非考試法所規範考試,警方無法源執行強制作為,只能登錄相關人員資料與監控,待有法源依據再傳喚。
高雄市警察局刑警大隊偵二隊隊長陳永豐受訪表示,當時獲報這處試場有考生涉舞弊,立即派人前往查緝。
員警到場掌握5、6名疑涉案考生,也發現攜帶手機和耳機,但無法證實用於犯案工具,也無法源依據,因此只當場登錄相關人員資料後放行。
陳永豐表示,這是台電公司的招考人員考試,與一般企業的內部升等考試一樣,非國家考試,無法源依據對相關人員進行強制作為。
陳永豐強調,警方當場登錄相關人員資料後放行,但都有進行監控等相關作為,相關案情已提供高雄市政府法制局解釋法規,一旦有解釋法規出來或台電公司提告,就可立即傳喚涉案人員到案說明和處置。
有員警透露,涉案主導人為陳進福和陳文琪兄弟,已是累犯,曾涉及台銀和中鋼招考人員考試及大學指考舞弊案,提供涉案考生舞弊器材及收費,員警大都知曉兄弟兩人。
陳永豐說,由於這不是依考試法舉行的考試,屬於考試法的模糊地帶和法規盲點,警方也相當頭疼。
由於尚無法源依據,也無扣人成案,相關案件警方也未移送檢方。高雄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王啟明說,類似這些企業人員招考的考試,非國家考試,難以考試法論罪,如果涉嫌影響電信網路使用或偽造准考證等手法,才能追究論處。(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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