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今天表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若對勞保局有關勞保或就保核定事項不服,可經由勞保局向勞動部勞工保險爭議審議會提起爭議審議,保障自身權益。
根據勞動部統計,不服勞保局核定申請爭議審議而尋求行政救濟的人有很多,光去年105年,勞動部勞工保險爭議審議會審結案件數就高達3776件。
以申請案件類型分析,勞工保險傷病給付爭議案件有1509件為最高,失能給付爭議案件有914件次之。若以審議結果分析,105年撤銷原核定的案件有1060件,撤銷比率為28.07%,顯示民眾透過勞保爭議審議制度獲得救濟比例將近3成。
勞動部表示,若民眾對勞保局的核定不服,認為自身權利或利益有損害時,可透過勞工保險爭議審議程序,提供相關具體事證,獲得再次審查的機會;爭議審議會審定案件的意見及結果,也可讓勞動部瞭解勞工保險、就業保險政策實際推動的情形,使勞工權益能獲得更充分的保障。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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