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很夯的販賣機,賣的食品從飲料到甜點都有,為了維護消費者權益,食藥署從7月1日開始對包裝標示有了新規定,像是散裝食品的有效期限,就必須標示在產品本身的包裝上,如果標示不完整或是標示不實,都將被處以罰鍰。
一瓶瓶的奶茶主打經過月老認證,喝完之後瓶子裡還有籤可以占卜愛情,特色飲料越來越多元,以自動販賣機來銷售,更是近年來很夯的吸客方式!
記者曾奕慈:「炎炎夏日可以在販賣機買到一瓶飲料,真的是可以讓人瞬間解渴!而為了讓消費者能夠買得安心,不但在機台的一旁標示了成分,而其實它製作的地方就在附近。」
奶蓋烏龍上頭鋪上細碎的烏魚子,這是店裡才有的特色飲品,105年7月先是在迪化街設置販賣機,隔年4月就近租了個店面,而販賣機的飲料就是從這裡每天製作。
飲料業老闆陳宏名:「當然距離近,它的溫度降得就會比較慢嘛!然後我們快速過去之後,因為販賣機本身它就是一台冰箱,那冰箱部分投進去就會繼續保冷。」
每天早晚共補貨一百瓶,販賣機裡的溫度要在3度C上下,從成分標示到茶葉的SGS檢驗,都張貼在機台上頭就是要讓消費者安心,另外像是量販店裡,也看得到販賣機現榨果汁。
量販店公關何默真:「民眾他看得到它正在壓的過程,而且它是完全全程在4度C的低溫環境裡面,所以對於不管是衛生環境、或者是民眾的便利性來說,都是非常方便的!」
現榨果汁販賣機,在這家量販店推出近2年來,全台有15家店都能看到,光是一台一天就能賣出上百杯。不過花樣百出的食品販賣機,要怎麼維護消費者的食用安全?7月1日起,食藥署對於販售食品的標示將有新的規定。
記者曾奕慈:「而其他販賣機像是這個飲料,它的標示是否夠完整?我們實際投幣購買;另外像是這個甜點的包裝,我們也一起帶您來看看。」
帶著這些甜點飲料,我們直接來到了食藥署。
食藥署食品組科長李婉媜:「假如說它開啟的時候,有啓封辨識性,就是會有喀一聲的話,那這種產品就是會屬於包裝產品。」
其實目前針對販賣機販售的食品,一共分成包裝食品、散裝食品還有現場調製的食品,其中包裝食品在食安法第22條就有明確規定,必須標示品名內容物、有效日期負責廠商等資訊;而如果是沒有啟封辨識性的散裝食品,有效日期就有另外的規定了。
食藥署食品組科長李婉媜:「有效日期一定要標示在產品的外包裝上面,那其他的標示項目,你就可以在自動販賣機上面有去把它固定,用一些告示牌的方式去標示就可以了。」
不過散裝品的品名內容物、食品添加物、食品負責廠商、過敏原原產地等,也都得依循規定做標示,而現場調製的果汁咖啡等,因為是消費者在投幣選擇後才調製的食品,就不需要標示有效日期,但其他標示規定也都和散裝食品相同。若是標示不完整,就可能遭罰3萬到300萬元、標示不實則罰4萬到400萬元。
而不論是哪一種食品,針對販賣機的機台本身也有新規定!
食藥署食品組科長李婉媜:「我們要在機台的部分,要明確標示自動販賣機,販售業者的一個聯絡資訊。」
從食品本身到銷售過程,多樣化的方式讓消費者有更多新鮮體驗,如何選擇標示完整的產品、保障自己的權益,民眾也得有基本認知才能夠放心嘗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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