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聯總裁徐重仁提到1977年剛出社會時,月領9000元,引發網友議論高薪與否;若引用主計總處資料來看,當時薪資水平怎麼過日子,假設是在台北租屋,很可能是「月光族」。
全聯福利中心徐重仁日前提及,自己在1977年剛踏入社會時,月薪新台幣9千元,得負擔生活開銷、房貸,過得非常辛苦,此一說法引起網友論戰,討論怎麼看待當時生活。
以他的背景,在1977年從日本早稻田大學商學研究所畢業返台,到統一企業的企劃部工作,當時領的月薪為新台幣9000元,且以這樣月薪工作了5、6年。也就是民國66年到71年,都是月領9千元。
國發會官員指出,時空背景不同,其中經歷過物價飛揚的年代,薪資結構與當時物價跟經濟成長率都有關連,應該要設算進去。不過,目前國內薪資停滯,是不爭的事實,但物價逐年上漲,薪水事實上已經跟物價漲幅脫鉤。
據主計總處資料,民國68年前僅工業部門有受雇員工的薪資調查,至民國69年,才有工業及服務業受雇員工薪資,當年每人每月薪資8843,經常性薪資7760元、非經常性薪資1083元。如果單看服務業部門,民國69年服務業部門受雇員工每人月薪10174,其中經常性薪資9169元、非經常性薪資1005元。
因此,若當年是國外留學回來,在企業的行銷部門工作,應屬服務業部門,月薪9000元,其實是在當時均薪之下。
有網友以基本工資從67年到106年換算,從每月2400元,調整到2萬1009元,漲了8.75倍,卻未考慮基本工資包含移工與派遣人力薪資。若以當年服務業月均薪10174元與105年的50146元相比,實則為成長5倍。
台經院景氣預測科主任孫明德說,自1970年代後,台灣歷經兩次國際石油危機的衝擊後,政府推動「十項建設 帶動所得增加,要貼切了解當時民眾薪資與生活支出狀況,觀察將物價因素計入的實質薪資,才是較為精準的角度。
有網友以當時牛肉麵一碗8元,說明當時物價水準,但該價格並不具普遍性。要了解當時物價水準,可以外食費具有其僵固性,較不會因為時間變動而調降為例。
據新北市民楊太太表示,40年前,陽春麵一碗2元,5坪大小的公寓房租約1000元,台北市吳興街26坪1樓公寓要價200萬,自己在淡水當電子工廠作業員,月薪有2000元。
據主計總處開始在民國70年開始有消費者物價商品性質分類指數,是根據七大類變動者來分析,並以民國100年消費者物價指數100為基期。
以食物類來看,外食項目1981年消費者物價指數為50.44,105年為111.7。如果目前生活花費1萬元來說,在當年約需花費4515元。居住類中,房租項目消費者物價指數62.06,105年為103.78以目前月租金60000元,當年每月約需花費3587元。
再尚未計算交通、通訊費用下,光外食與房租已經花費8102元,如每月要存500元,僅剩不多的薪水再攤在其他用途上,平心而論以當時環境來看,應該也只是個月光族。(中央社)
◤日本旅遊必買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