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局今天提醒,勞工在春節過後到新公司就職,要注意公司是否有依規定在到職日當天申報加保。
每年農曆春節過後,就有許多民眾轉換職場跑道,勞工保險局今天提醒,勞工到新公司就職時,要注意新公司是否有依規定在到職日當天申報加保。
勞保局說,只要僱用員工1人以上的事業單位,即為就業保險的強制投保單位,而僱用員工5人(包含工讀生、臨時工)以上的事業單位,則為勞工保險及就業保險的強制投保單位,這些單位都應該在員工到職當日填具加保表送勞保局辦理加保,如果未在員工到職當日申報加保,經查明屬實,將依規定核處罰鍰,員工如因事業單位延遲申報或未申報加保,致其遭受保險給付的損失,應由該單位負責賠償。
如果勞工是在春節到職,各事業單位可於放假日後的第一個上班日為其申報加保,並檢附員工到職證明文件,其保險效力可追溯自到職當日生效。
或使用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進行申報加保作業,除可於員工到職當日即行申報加保外,同樣也可於春節假期放假日後的第一個上班日申報追溯自到職當日加保。(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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