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長柯文哲去年提倡精緻型「社區型保母」,由3個保母帶10個小孩!只是推行至今發現和中央法規有所牴觸,根據中央規定收托5個嬰童就能設立托嬰中心,還得另聘行政主人和特約醫生,市府考量人力成本太高向衛福部提出「試辦方法」,家長質疑市府推政策功課沒做全。
早上9點多點心時間,小小孩開心享用盤中水果,位在南港舊莊國小的托嬰中心,是柯市府去年提倡的「社區公共保母」,打出由3名保母照顧10名兩歲以下小孩;這種類家庭、精緻化經營模式,照柯文哲說法「比較不像養雞場」,北市至今設置三處,卻發現和中央法規有所牴觸。
許立民:「現在的規定是主任不能兼任托嬰人員,一方面是整個人力成本在小型化的托育中心會把成本拉高,另一方面是,對於這種現況照顧小朋友也是比較不方便。」
依照兒童及少年立機構設置標準,收托5名嬰兒就可成立托嬰中心,不過除了保母本身還得配置專門的行政主管人員,這人不得兼任保母職務並設一名特約醫生或護理人員;市府現在3位保母1人兼職不合法規,但就怕人力成本太高,4月7日向衛福部提出「試辦方法」,家長質疑幕僚功課沒做全!
家長:「應該是這樣沒錯,功課沒做足,規定都已經下來了還是沒有弄懂,就覺得有點奇怪。」
被質疑政策做一半!社會局表示會持續和中央做溝通,還沒設立的兩個示範點也會持續推動,承諾「社區型保母」不會因卡關暫緩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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