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討論「殺童條款」,國民黨立委殺害12歲以下孩童就該判處死刑或無期徒刑,而判決確定後就不得假釋,不過法務部認為,立委的提案和現行法規有些重疊,而且不得假釋這一點,恐怕和國際的人權公約背道而馳,而時代力量黨團也表示,不會支持用修訂單一法規當成解決亂象的方法。
立院司法委員會討論殺童條款,藍營立委早在台下就緒提案主張重罰。
國民黨立委徐志榮:「針對殺害未滿12歲以下幼童者處以死刑或無期徒刑並不得假釋。」
殺害無辜孩童是否重判,藍綠立委不同調,先後攻防。
國民黨立委王育敏:「社會各界、各黨團在處理這件事情的時候,不要明著不敢反對,然後用一些其他的理由來加以反對。」
民進黨立委段宜康:「我們其實用了最便利的方式去解決一個複雜的社會問題。」
根據現行法規,殺人或是殺害直系血親者,可判死無期徒刑或是10年以上重刑,國民黨立委王育敏和徐志榮提案增修條文,加訂「殺害12歲以下孩童,也可判死判無期」徐志榮還主張判刑確定後不得假釋,另外親民黨立委陳怡潔也在連署,提議重判隨機殺人、殺害幼童更是唯一死刑,但法務部次長陳明堂認為,藍委提案和現行法規有重疊,而禁止假釋恐怕違反國際輿論。
法務部次長陳明堂:「不得假釋是因為歐洲人權公約還有歐洲人權法院認為說,一個罪判了無期徒刑又終生不得假釋是有酷刑(之虞)。」
講究人權也怕法令一旦確定,對家境狀況不佳、無瑕細心照顧孩子的家長不慎觸法,目前立院各黨團態度,國民黨已經提案修法,民進黨要等黨團大會委員們有共識再說,時代力量反對只靠修法當解決事情的出口。
國民黨立委王育敏:「上一屆不能通過這個法案,我覺得非常的遺憾。」
其實早在北投割喉案發生後,立院兩個會期國親兩黨立委共提出9案,防範隨機殺人,但最後都沒能排進議程,如今護童政策迅速提案就是防止機制,隨著事件過去又成了過眼雲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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