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台灣大地震金管會決議,民眾如果房屋因震災毀損不堪使用,只要證明屬實,自用住宅房貸本息展延5年,期間利率減2碼計息,以房屋為擔保的本息展延1年,其他信用卡和現金卡債務展延6個月、利率減半,強調會從優從寬來協助受災戶度過難關。
大地震屋毀人傷亡,不少人都還揹著百萬房貸,像這位許先生當初貸款240萬,現在還有200萬沒付清,甚至有人在過年前才剛在維冠大樓內買房,家倒了,不知道未來怎麼辦。
震災受災戶(2015.02.06):「房子還沒有住滿3個月,就已經負債累累了。」
金管會主委王儷玲:「透過比對921大地震、還有莫拉克風災的條例,(受災戶貸款)從優從寬來處理。」
金管會邀集相關銀行協商,針對個人受災戶展延部分,自用住宅購屋貸款,房屋因震災毀損不堪使用,只要證明屬實本息展延5年,也就是這5年內暫時不用還錢,受災戶如果有以房屋為擔保貸款,本息展延1年,展延期間都是以原貸款利率減2碼來計息。
銀行局局長詹庭禎:「(各銀行統計)貸款戶數大概有167戶,然後貸款餘額大概接近1億9000萬元。」
至於使用信用卡、現金卡無擔保貸款的受災戶,本息展延6個月,展延期間以原貸利率減半計息,初步統計信用卡用戶數約205戶,應繳款金額約有600多萬。有銀行專家提醒,只要是房貸戶,基本上之前每年都有繳一筆地震險保險保額150萬元,房子倒了保險公司會理賠,這150萬其中60%給銀行,剩下的40%交給所有權人,至於受災戶房貸是否可以直接由金融機構來承受,金管會表明每家金融機構承受債權情況不一,需要由貸款戶和銀行各自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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