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xx
xx
"
"
回到網頁上方

網拍按一般店家課稅 民代:不合理

記者 張介凡 焦漢文 報導
發佈時間:2005/10/11 12:31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07:06

網路拍賣當紅,財政部決定要課稅了,要求網拍賣家必須在11月4日前登錄稅籍、還要在住處申請營利事業登記證,但隨之而來的,是水電、房屋地價稅,都得按照營業場所課徵,網拍族大罵,法令實在太過粗糙。

網路拍賣,什麼都賣什麼都不奇怪,但現在政府要網路拍賣,得按照一般商店來課稅,市議員說這實在很奇怪。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林奕華:「他們只要做了稅級登記之後,是不是房屋稅、地價稅以及水電瓦斯費,全部都要變成營業用的課徵方式。」

上網拍賣得負擔固定營業場所的稅金及支出,網拍族大罵。

網拍族安可新:「在國外也是行之有年,把它的稅該多少,例如說7%這是美國,你在付給賣家的時候,你就同時把這個成本算進去,這樣才能合理的把該筆交易金額收到實際上的稅金。」

網拍族阿皮:「我們現在不敢做這樣的登記,因為我們會覺得未來的這個稅會無法去面對,他到底有多麻煩的程度,我們真的無法預知,因為現在國稅局的說法口徑相當不一致,更何況是各地的呢。」

網拍一族強調願意依法繳稅,但將LKK稅賦方式運用在新興的網路拍賣上,實在不合時宜,他們希望重新研擬配套措施,找出真正符合網拍的課稅方法,才跟的上時代。

#網拍

分享

share

分享

share

連結

share

留言

message

訂閱

img

你可能會喜歡

人氣點閱榜

網友回應

其他人都在看

notification icon
感謝您訂閱TVBS,跟上最HOT話題,掌握新聞脈動!

0.0989

0.0627

0.1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