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xx
xx
"
"
回到網頁上方

連宋告「柔性政變」  陳水扁敗訴

記者 賀乙舜 王華麟 台北 報導
發佈時間:2005/12/21 16:01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07:06

去年陳總統在立委造勢晚會上暗指,連宋320後發動所謂「柔性政變」、「七日流產政變」,遭連宋控告妨害名譽,台北地院下午一審宣判,法官認為,政變說嚴重侵害連宋聲譽,同時指出,陳水扁身為國家元首,無權以「言論自由」來合理化自己的說詞,因此判決陳水扁敗訴,必須給付一元賠償金,並在全國三大報刊登半版道歉啟事。

(2004.11.14)陳水扁總統:「我們說的不是軍事政變,不是把戰車開出來、大砲拿出來,不是這樣的政變,是所謂的柔性政變,策動這些高級將領,一個個辭官、一個個住院,如果這事情一旦發生,他說結果會變成怎樣,這是很危險的事。」

雖然沒有指名道姓,但陳總統說的就是連戰、宋楚瑜柔性政變、七日流產政變,不管用了什麼形容詞,本意就是「政變」兩個字。

也因此,連戰、宋楚瑜控告陳水扁,損害名譽,台北地方法院下午一審宣判,陳水扁敗訴,必須支付各一元,象徵性賠償金。

台北地方法院發言人劉壽嵩:「法官認為說憲法11條的人民言論自由指的是人民的,國家包括機關都沒有言論自由的權力,總統是國家機關國家元首,他並沒有言論自由的權力。」

簡單說,總統不能拿言論自由,來合理化自己的言行,判決敗訴,陳水扁必須在國內三大報,聯合、中時,自由刊登半版道歉啟事一天,這個結果,連戰、宋楚瑜感覺到很欣慰。

連宋委任律師李復甸:「政變這一個詞,在一般人的認知上,是對一個政治人物,他的正直節操和忠誠度是一個非常嚴重的指控。」

求償一元,就是要凸顯「柔性政變」的荒謬不合理。法院認同原告說詞,陳總統要為說過的話付出代價,全案還可上訴。

◤人氣精選文◢

👉『薔薔』撩男祕訣 分享如何遠離渣男

👉 小資守財不易!5大易破財行徑大公開

👉8大招財錢包色彩推薦!換上財運滾滾


#連宋

分享

share

分享

share

連結

share

留言

message

訂閱

img

你可能會喜歡

人氣點閱榜

網友回應

其他人都在看

notification icon
感謝您訂閱TVBS,跟上最HOT話題,掌握新聞脈動!

0.1002

0.0358

0.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