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長翁岳生特別費案,查黑中心分案由檢察官侯寬仁偵辦,除此之外,包括總長吳英昭在內的27名檢察首長,也都因特別費被告,到底偵辦標準在哪兒?總長吳英昭特別開會討論,檢方立場傾向追訴從寬,但是他身兼長官和被告,如何監督辦案,身份相當尷尬。
特別費案爭議,立場最尷尬的,莫過於檢察總長吳英昭。他是首長,也是被告,又要出面召集會議,討論怎麼訂定特別費偵辦標準。
27日總長和6名二審檢察長茶會,雖然討論熱烈,但達成的共識有限,只強調,檢察官要注意偵辦追訴的一致性,避免標準不同,引發不必要的誤解。
其實,統一標準,更是為了建立檢察公信力。檢方立場傾向追訴從寬,也認為特別費的爭議,出自制度設計不良,但當前要務,在於如何訂定偵辦準繩,是參考總統國務機要費?還是馬英九特別費模式?要怎麼和檢察長特別費花用相提並論?法律認定,再不確定,很可能會各唱各的調。
現在連司法龍頭翁岳生,也成了特別費被告,分案併入馬英九案,由檢察官侯寬仁接手,總長吳英昭、高檢署檢察長謝文定等27名檢察首長,也因特別費被告,等著被偵辦。屬下辦長官,標準還是得由上層決議,否則真的會讓辦案人,無所適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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