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霸危機越演越烈,政府亡羊補牢,拜託立法院緊急修改銀行法第48條,要求銀行公佈呆帳大戶,外界視為「力霸條款」,朝野都有共識,原本上午就會過關,只是對於呆帳金額門檻,雙方還有歧見,繼續協商。
要杜絕類似中華商銀遭掏空,現在要大幅修法。立法院長王金平:「(蘇貞昌)大概3點多鐘吧,他希望在5點多到立院來看我,他昨天講很多法案,不止一個,你們自己去判斷。」記者:「是真的很急了?」王金平:「自己去判斷。」
連蘇貞昌都致電關切,要好好監督這條被視為「力霸條款」的銀行法修正草案。也就是說,銀行法第48條,一旦修法通過,未來只要轉銷呆帳金額超過3千萬;貸款後一年就列為逾期,累積轉銷呆帳1千萬以上;或者檢察官提起公訴,涉及圖利第三人、掏空、背信的案件,觸犯這三點其中一點,就不受到「存戶保密條款」,就會強制公佈存戶名單,以致警惕。
民進黨立委莊碩漢:「請照我們12/6的版本,不要把它提高到1億,1億大家想想看,如果1億才算呆帳,請問9999萬不算嗎?」
到底幾千萬算合理?畢竟有呆帳的企業家一定是心存惡意,這點朝野有共識,問題就在金額門檻,還在拉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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