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北市長馬英九因特別費案遭起訴,同樣被特別費纏身的台南市長許添財,台南地檢署昨天偵結,認定許添財支出和公務有關,不起訴處分。外界質疑是否南北標準不一,查黑中心檢察官陳瑞仁強調檢方標準一致,絕無不同標準。
台南市長特別費案,許添財獲不起訴處分,偵察結果出爐,引起外界議論,認為這是南北兩套不同標準,但查黑中心檢察官陳瑞仁出面表示,檢方偵查標準一致,不過對於台南地檢署的處分書中有關「實質補貼」的論述,他則認為感覺很像是馬英九的答辯狀。
此外,台南地檢署在處分書裡也提到,不需單據的一半特別費具「實質補貼」性質,而南檢經調查後,發現許添財的確將匯入帳戶特別費,以犒賞等公務用途全數「用完」,才獲不起訴處分,陳瑞仁認為,就這點而言,南北並無標準不一的問題。
針對外界質疑南北不一的情況,陳瑞仁說,可以由檢察官依職責聲請台南高分檢再議,由二審統一見解;而另一部份就是靜待司法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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