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政府力抗中央,把中正紀念堂列為暫定古蹟,但尷尬的是,明華園在這幾天在中正紀念堂廣場搭建舞台戶外公演,有市議員就說,大型舞台會傷害廣場地面,是破壞古蹟,市政府怎麼都沒制止,這是雙重標準。
明華園戶外公演,時間還沒到,等著看戲的人龍已經排的長長長,不說你可能沒注意,這次的演出地點「中正紀念堂廣場」,現在的「身分」可是不一樣了!
台聯台北市議員陳建銘:「那我們看到這個舞台,搭在這裡你看它腳架,完全沒有任何保護的情況,就放在磁磚上,這對我們的古蹟,會造成很大的傷害。」
10天前,台北市政府把中正紀年堂列為暫定古蹟,一磚一瓦可都是文化資產,所屬設施不得改變、破壞,但看看這個巨大的金屬舞台,唉,這不是自打嘴巴嗎?
陳建銘:「台北市政府文化局,來制定這一個規定,把它列為暫定古蹟,我們覺得是非常的荒謬,這麼大一個面積,我想台北市政府不可能沒有看到,所以這種雙重標準,我們不允許。」
圍牆不能拆,但舞台可以搭,保護中正紀念堂這個暫定古蹟的標準何在,議員要求台北市政府可要說清楚講明白,才能讓所有人心服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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