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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邱毅因為涉嫌在2004年衝撞高雄地院,上個月入監服刑。今天高雄市議員林國正拿出證據,批評檢警連司機都沒抓到,就先拿邱毅開刀,認為邱毅入監服刑是冤獄,不過,檢方則說事證明確,而且已經三審定讞。
國民黨高雄市議員林國正:「提供的16張裡面,坐在車子裡面的司機,沒有一張可以呈現出,可以明確判斷就是協尋專刊的那個人,竟然我們協尋專刊公佈出來了。」
拿出警方搜證照片,市議員林國正火氣很大,他說連警方都抓不到涉嫌衝撞地院的司機,竟然就可以將邱毅定罪、入監服刑。林國正:「我覺得司機都找不到人,到底有沒有跟邱毅有犯意之聯絡,到底有沒有受邱毅指揮都不知道,你怎麼可以把他判首謀,說他跟他之間有犯意聯絡,是不是該等這個司機站出來才合理呢?」
林國正還拿出法院傳喚邱毅的傳票,日期5月8日,剛好是邱毅生日,離譜的是,傳票上,邱毅是證人身分,但被告竟然姓名不詳,不只如此,林國正還痛批,當時指認司機的員警也受到壓力。林國正:「現在共有幾個人被指認,也都沒寫,都因為受到壓力。」
市議員拿出證據,要證明邱毅入監服刑是冤枉的,不過,檢方認為事證明確,法院也已經三審定讞,況且邱毅已經入監服刑,議員的大動作,只怕效果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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