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訊文化事業執行長謝金河,日前形容聯電榮譽董事長曹興誠是「梟雄」,被曹興誠告上法庭,雖然最後法官判謝金河無罪,但在開庭的過程中,謝金河說曹興誠「和王又曾一樣」,指涉曹興誠的和艦案有掏空之嫌,曹興誠氣不過再一次控告謝金河「誹謗」。
結束「梟雄誹謗案」,聯電榮譽董事長曾興誠又出庭,這一次還是一樣,告謝金河誹謗。聯電榮譽董事長曹興誠:「不適合,(簡單說)不用不用,這裡不適合說話。」
2004年謝金河說曾興誠是梟雄,兩人纏訟公堂,雖然後來法官以「梟雄」一詞有「正面」解釋,判謝金河無罪;但,謝金河在答辯內容中,指射曹興誠的和艦案,違法把資金技術轉一到大陸,和「王又曾」沒兩樣。
這段話,又惹惱了曾興誠。記者:「談一下?」財訊執行長謝金河:「不需要,不需要…。」
閉口低調,謝金河和曹興誠一樣不提案情,只是前嫌還沒盡棄,又來第二樁「誹謗」官司,恐怕也是兩人從沒想過的恩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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