颱風來襲,東台灣首當其衝,擔心民眾發生意外,縣警局和海巡署人員趕緊發動巡邏,驅離在海邊逗留的民眾,警方提醒,如果民眾不聽勸阻,將依照災害防制法31條,處新台幣5到20萬的罰鍰。
實在太驚險,海浪超過一個人高,民眾居然冒著被浪捲走的危險,穿雨衣看海景,還有人邊講電話邊往海走去,似乎忘了颱風的威力,更誇張的還在後頭,把握難得時間攜家帶眷,撐著傘,欣賞平時不會有的驚濤駭浪。
記者:「不會怕危險嗎?」觀浪民眾:「現在距離有點遠,應該是不會,平常浪沒有這麼大,今天浪比較大。」
民眾說的輕鬆,但這一幕幕卻看得海巡署和警察膽顫心驚,海邊展開巡邏,勸阻民眾千萬別靠近。
你追我跑,警察在的地方民眾走的快,但才一回頭,另一邊又聚集一整排車輛,喝著啤酒,三五好友同樂,生命寶貴別以為警察沒辦法,如果在颱風期間登山或是戲水又不聽勸告,警方可會災害防治法開出5到20萬的罰單,不想生命遭受威脅荷包大失血,颱風天還是乖乖待在家比較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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