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白不滿總統賴清德未到國會報告,杯葛1.25兆國防預算,迄今無法付委審查,近日已有多位美方人士相繼對此提出批評。國防部今(6)日表示,美國政府已就「拖式飛彈續購」、「標槍反甲飛彈續購」、「M109A7自走砲」等3項軍售案,正式向我方提供發價書草案,有效期至3月15日,但因特別條例草案尚未付委審議,國防部將向美方積極爭取展延效期,避免因未於時限內簽署,導致全案取消。
國防部表示,美國政府已就「強化防衛韌性及不對稱戰力」特別預算中「拖式飛彈續購」、「標槍反甲飛彈續購」、「M109A7 自走砲」等3項軍售案,正式向我方提供發價書草案,有效期至今年3月15日。依軍售作業制度,若未能獲得美方同意、展延發價書簽署效期,我方需於3月31日支付首期款。
國防部指出,美方同意供售的武器裝備與彈藥,有助提升國軍整體防衛戰力,以應對當前險峻敵情威脅。目前,特別條例草案已送交立法院,惟尚未付委審議。國防部將向美方積極爭取,展延發價書簽署效期,避免因未於時限內簽署,導致全案取消。
國防部強調,特別條例所列軍購案項,均已與美方完成先期協調,確立供售意願、產線與交期等關鍵因素。建請立法院盡速完成審查,俾利國軍建軍備戰、嚇阻侵略,以維國家安全。
民眾黨版軍購「一年一審」 國防部曝窒礙難行
國防部戰略規劃司長黃文啟中將日前就表示,美方軍購發價書(LOA)設有嚴格的「效期」(Offer Expiration Date),大約是45天至60天,最短還有15天的案例,若依照民眾黨版規定,每期預算均需經立法院同意後始得籌編,國防部將面臨「雙重壓力」:一方面要趕在美方效期內簽約,另一方面卻無法確定預算是否能獲立法院通過。
黃文啟指出,在軍購案中若是發價書過期,除了必須重新遞交LOR外,美國國務院及跨部會審查也要重來,等於回到原點;若採用「一年一編」的模式,將無法給予美方長期的付款承諾,在國際軍購市場屬「賣方市場」的現實下,恐將導致議約困難,甚至影響現有推動中的軍購案。
此外,黃文啟也提到,民眾黨團提出的特別條例版本,都沒有國內配合款,例如購買海馬士多管火箭系統,必須搭配興建戰堡、車堡等後勤保修設施,如果買了武器裝備沒地方放,可能造成武器裝備損害,國防部整體獲得規劃書(整規書)已核定相關項目,就等條例通過馬上啟動,若依民眾黨團版本「窒礙難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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