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立委李貞秀因陸配身分引發爭議,內政部長劉世芳強調,已2次發函給立法院,依據《國籍法》相關規範,李貞秀就職前必須要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對此,媒體人黃揚明直言,「民眾黨和李貞秀中了綠營設下的《國籍法》陷阱」,當李貞秀自爆放棄國籍失敗,就等於自證擁有中國國籍,將自己推入放棄雙重國籍的陷阱中。
李貞秀承認放棄國籍失敗 自己走入民進黨陷阱
黃揚明在臉書發文表示,在中華民國的法律中,兩岸人民的權利義務與本國和外國人是不同的,執政黨用《國籍法》去對付歸化中華民國籍的陸配,本來是一場「兩岸能否等同兩國」的大型法律戰,但是當李貞秀就職立委當天,表明自己去年12月前往原籍中國大陸湖南辦理放棄卻未被受理,「從那一刻起,內政部長劉世芳一定看著直播得意大笑!因為李貞秀自證自己有必要循《國籍法》規範去『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黃揚明提到,最近很多人拿前立委李慶安的雙重國籍案來比喻,他認為,兩者是不當類比,且不論兩岸人民權利義務與中華民國的本國、外國人的法律定義問題,單論李慶安為何為失去立委職務?並非被《國籍法》規範的權責機關立法院解職,而是美國國務院透過美國在台協會(AIT)函文,證實了李慶安擁有美國國籍,因此他選擇自行辭職。
內政部要李貞秀雙重國籍證明 黃揚明:不可能的任務
黃揚明說,如果執政黨要用《國籍法》打李貞秀的雙重國籍,就得拿出李貞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證明」,但以現今兩岸關係,執政黨要取得這份證明根本是不可能的任務,無論是陸委會、海基會還是什麼對口單位,對岸根本不會理睬。
但當李貞秀前往中國大陸的原籍去試圖辦理「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程序時,不就是自行證明自己仍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只是對岸相關機關並不理會而已?黃揚明認為,李貞秀此舉已經把自己放到了《國籍法》的雙重國籍放棄處理程序中,必須在就職日起1年內,完成喪失該國國籍及取得證明文件,「令李貞秀掉進這個陷阱的,就是李貞秀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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