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上月通過《國家安全法》修法,明定「鼓吹戰爭」及「對敵效忠」的裁罰,任何人不得公開鼓吹、倡議武統消滅我國主權,違者可處最高100萬元罰鍰。內政部次長馬士元今(7)日表示,由於我國的國家安全遭受1949年以來空前威脅,尤其在去年底解放軍進行侵略台灣的演習,不僅在實體空間進行軍事、武力的威脅,也在網路空間配合協力者以及網軍,進行大規模的宣傳、攻擊我國,因此這一類現象,「幾乎是重演當年俄羅斯攻擊烏克蘭的前兆」。
梁文傑:履行國際公約 任何鼓吹戰爭應法律禁止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7)日審查《國安法》修正草案,內政部次長馬士元報告時指出,由於我國的國家安全遭受1949年以來空前威脅,尤其在去年底解放軍進行侵略台灣的演習,不僅在實體空間進行軍事、武力的威脅,也在網路空間配合協力者以及網軍,進行大規模的宣傳、攻擊我國,因此這一類現象,「幾乎是重演當年俄羅斯攻擊烏克蘭的前兆」。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則說,長期以來中共對台統戰滲透無孔不入,嚴重威脅國家安全與社會安定,中共相關行動最終目的就是要侵略台灣、消滅中華民國。根據國安局的統計,2024年因為共諜案起訴的人數有64個人,是2021年的3倍,滲透管道包括黑道幫派、地下錢莊、掩護公司、宮廟團體、民間社團等五大管道。政府雖然有修正《國安法》,但是層出不窮的共諜案件,顯示當前法制無法有效遏止類似案件。
梁文傑提到,現行法制對發展組織者雖有處罰機制,但是對於參與組織並無明確規範,因此這次修法有所補強。再者,當前國安是不再侷限於實體邊界,在數位技術、社群媒體、經濟滲透交互作用下,必須要避免境外勢力利用網路的便利性,在台灣境內進行分化與統戰,因此修法強化網路數位空間中涉及國家安全的規範。
梁文傑續指,根據國際公約第20條第1項規定,任何鼓吹戰爭的宣傳應該以法律禁止,我國也簽署該公約,因此規定要禁止的對象,並不是要限制言論自由,而是履行國際公約的義務,並增訂網路服務提供者的協力義務,建立快速反應、依法下架的機制,防止敵對勢力利用台灣言論自由瓦解民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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