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今日三讀通過「青年基本法」,為台灣青年權益立下重要里程碑,界定青年為18至35歲,並設立專責基金保障青年權益。此法案保障18歲以上青年擁有選舉、罷免、創制、複決等公民權利,最快可望在2028年實現。然而,在法案通過前,綠白兩黨為審查進度爆發激烈爭執,民進黨立委林宜瑾與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各自為法案延宕責任相互攻防,更因一封錯字連連的陳情信引發爭議。

民眾黨青年團成員上個月前往拜訪民進黨立委林宜瑾,提交陳情書要求加速「青年基本法」三讀進度,不要再延宕審查。然而,林宜瑾收到陳情書後感到相當錯愕。她公開曝光陳情書上的便條紙,指出短短16個字竟有4個錯字,包括「轉交」寫成「專交」,連她的本名都寫錯,甚至「台灣」的「灣」字和「民眾黨」的「黨」字都寫得讓人看不懂,讓她直呼「看完快吐血」。
林宜瑾對民眾黨質疑她延宕法案審查表示不滿。她強調,民進黨院版的青年基本法早在今年5月就已提出,比民眾黨6月提出的版本還早。她反駁民眾黨的指控,表示「一個法案出了委員會到召委協商,四個月有很久嗎?就是沒有共識才要協商。」林宜瑾還指出黃國昌是在「蹭青年基本法」,認為對方因為「兩年條款要到了,可能要趕快有業績」。
黃國昌則於12月25日批評林宜瑾迴避問題,強調法案已拖延四個多月是客觀事實,並表示他多次呼籲林宜瑾盡快召集協商。民眾黨認為,該法案8月初審查通過後,至12月仍未完成三讀,過程延宕過久。
經過朝野協商,「青年基本法」最終在12月26日順利三讀通過。該法案明確界定青年為18至35歲,並設立青年專責基金,保障18歲以上青年擁有選舉、罷免、創制、複決等公民權利,預計最快可在2028年實現。在2026年大選前,朝野各黨將持續競爭爭取青年支持,展現各自對青年議題的重視程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