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審判決陳菊敗訴的高雄市長選舉官司,今天二審宣判,結果大逆轉,3位法官見解一致判決當選有效、選舉有效,陳菊可以繼續執政,結果一出陳菊支持者在法庭上大聲歡呼;黃俊英的律師則是表示,不服氣但可以接受!
法庭外,大夥兒側耳傾聽,任何聲響都不錯過,等的就是這一刻!高分院庭長蔡文貴:「抹黑、毀謗的行為,雖然可以成立刑法上妨害名譽等罪,但是這種行為非屬(選罷法),本條所稱的其他非法之方法。」
影響陳菊能否繼續擔任市長的2件官司,選舉無效,二審維持原判;當選無效的部分,二審法官推翻一審判決,認定陳菊的當選是有效的!高分院行政庭長翁慶珍:「陳菊跟她的競選團隊的行為,並不符合選罷法第103條,第1項第1款第2款第3款,得提起當選無效之要件。」
大翻盤的部分,一審法官認定陳菊陣營在走路工事件中召開記者會,說黃俊英賄選抓到了,並沒有確切證據、發佈的時間,也讓黃俊英陣營無法提出辯證,足以影響選舉結果違反選罷法,不過,二審法官卻認為,抹黑或許可以視為損害名譽,卻不是選罷法規範的非法之他法!
黃俊英律師:「不服氣啦,但可以接受。」記者:「為何不服氣?」黃俊英律師:「法律見解不同。」
副市長邱太三:「希望大家能盡快忘掉過去,邁向未來。」
宣判的當時,陳菊支持者忍不住放聲高呼,影響法庭秩序,法官表示將加以處罰!至於訴訟費用,將由敗訴的黃俊英陣營全數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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