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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孕3方案」上路!生育補助一胎10萬 加碼試管嬰兒、凍卵補助

記者 劉庭宇 報導
發佈時間:2025/09/18 15:49
最後更新時間:2025/09/18 15:49
台灣生育率全球墊底,少子化狀況愈來愈嚴重。(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台灣生育率全球墊底,少子化狀況愈來愈嚴重。(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台灣少子化現象日趨嚴重,行政院先前已祭出婚育宅、新青安、育嬰留停以「日」計等政策,鼓勵青年生育。行政院今(18)日再於院會拍板通過「好孕3方案」,規劃「每生一胎補助10萬元」;執行不孕症試管嬰兒療程,各胎首次申請補助最高可達15萬元;另醫療性生育保存補助也加碼,女性取卵一次最高補助7萬元,男性取精一次最高則為8千元。各項補助誰能辦?怎麼申請? 《TVBS新聞網》為您整理行政院「好孕3方案」細節一次看。
 

生育補助「每胎10萬」

為了鼓勵國人生育,現行勞保、公保、農保、軍保、國保都有生育給付,但仍有部分族群沒有受到保障,因此勞動部提出「擴大生育補助方案─生育給付PLUS 生育補助至10萬」,統一加碼生育補助達到每胎10萬元,另針對未參加社會保險之女性國民或外國籍配偶,亦發給生育補助10萬元。
 

  • 申請資格:本國籍女性(含外國籍配偶)
  • 補助額度:每胎享有生育給付+生育補助合計10萬元,雙生以上按比例增給
  • 申請辦法:與生育給付合併發給,被保險人不須另提出申請
  • 上路時間:預計於明(115)年1月1日開辦實施。


 
勞動部說明,相關作業由各保險主管機關、公教人員保險由本院人事行政總處、軍職人員由國防部另訂要點辦理。本項政策若以113年生育率情境,年受惠人次12.7萬餘人(隨生育率趨勢變動),政府來支持家庭,鼓勵國人生育。
 

不孕症試管嬰兒補助加碼「每次最高15萬」


不孕症試管嬰兒補助2.0自110年7月1日上路滿4年,衛福部為進一步減輕不孕夫妻接受試管嬰兒療程之經濟負擔與維護母嬰健康,自114年11月1日起實施「不孕症試管嬰兒補助3.0」。
  • 申請資格:一般不孕夫妻一方為我國國籍且妻未滿45歲,並具不孕症診斷證明需進行試管嬰兒療程的民眾。
  • 補助額度:未滿39歲受補助者,首次申請之第1次補金額最高15萬元;第2胎之第1次療程,自6萬元提高至最高15萬元;各胎之第2、3次療程最高10萬元。39歲至未滿45歲者,首次申請之第1次補助金額最高13萬元;同一胎第2、3次療程最高8萬元。
 (圖/行政院提供)
  • 申請辦法:於衛福部許可之人工生殖機構接受醫療服務後,由該機構提出申請,取得補助資格後於一年內進行施術,並於療程結束後6個月內請施術的特約人工生殖機構協助該次療程的費用補助線上申請,經國民健康署依人工生殖機構所送的施術範圍項目進行審查,通過後即可撥付至申請者的指定帳戶。
  • 上路時間:加碼額度於114年11月1日起實施
 

醫療性凍卵補助「一次最高7萬」


為支持病友保留未來生育希望、降低生育保存療程經濟負擔,衛福部提出醫療性生育保存補助,女性取卵一次最高補助7萬元,男性取精一次最高則為8千元,預估首年能有600名癌友受惠。
 
  • 申請資格:18歲至40歲,具我國國籍,不限性別或婚姻狀況,罹患乳癌(第0期至第3期)或血液癌(包括白血病、淋巴癌或多發性骨髓瘤),且後續之治療,可能造成生育機能下滑或喪失者,每位病友最多補助2次療程。
  • 補助額度:女性取卵一次最高補助7萬元、男性取精最高8千元
  • 申請辦法:於衛福部許可之人工生殖機構接受醫療服務後,由該機構提出申請,符合資格之民眾於通過申請後,始得進入生育保存療程,且應於2個月內完成療程,其補助費用之申請,應於核准診療期間結束後6個月內國民健康署提出,逾期不予補助。
  • 上路時間:今年9月1日已公布生效

 
衛福部提醒,年齡是影響生育力與試管成功率的重要因素,建議有計畫生育的夫妻應及早規劃,把握女性25至35歲黃金生育期。如有規律性生活經過1年仍未懷孕,應及早就醫,並善用補助資源。更多補助申辦流程及內容,可至國民健康署「試管嬰兒專區」查詢,或撥打人工生殖補助諮詢專線02-2558-0900,由專人即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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